⒈ 凡操作和使用乙炔输气管路、汇流排人员,必须办理劳动部门“焊接作业人员操作证”,并严格遵守国家和工厂乙炔气使用的有关规定。
⒉ 乙炔气瓶投用前,须经工厂检验人员进行批量抽检确认合格,并静态放置四小时后方可汇入管道使用。接入汇流排前,须试放乙炔有否丙酮喷出,有丙酮喷出者不可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气瓶不准使用。
⒊ 使用乙炔汇流排的单位要指定专人操作。工作之前须检查乙炔输气管路所有设施,保证压力表灵敏可靠,回火装置齐全完好,乙炔气瓶用的胶带接头、管道阀门及紧固件必须紧固牢靠,不得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必须使用肥皂水进行漏气检验。
⒋ 操作人员开启乙炔瓶阀门时,应使用专用工具。动作应轻缓,并观察减压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
⒌ 乙炔输气管路使用压力必须控制在0.07---0.15MPa
范围以内,严禁超压使用;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剩余压力不低于
0.05MPa。
⒍ 乙炔管路的回火防止器应垂直安装并保持灵敏可靠;回火防止器过滤网应每月清洗一次;回火防止器至少每年更换一次。严禁使用漏气的、不合格的回火防止器。
⒎ 乙炔管路、气瓶的减压器、压力表应按规定定期送计量处校验。压力表每年校验一次,并保持铅封和校验标签完好。
⒏ 乙炔瓶必须直立放置,且要采取防倾倒措施,严禁卧放或倾斜放置使用;应指定专用汽车拉运,避免剧烈震动、碰撞,空瓶、实瓶应分车拉运。
⒐ 乙炔管路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回火防止器、管路可用热水加热解冻。
⒑ 乙炔汇流排周围严禁烟火,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乙炔瓶应避免阳光直射;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米。 ⒒ 乙炔汇流排处应设置安全标志,并备有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材。同时要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⒓ 工作完毕,应关闭乙炔瓶、管路各个阀门,清扫场地,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