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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分析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3月07日

1.安全分析前必须有安全分析作业证(包括动火作业证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证),没有安全分析作业证严禁进行安全分析。

2.安全分析仪器要经常保持正常、不漏气;分析前应在纯净的空气环境下将仪器校准到零点方可拿到现场使用。

3.分析要及时、结果要准确;用测报仪检测时,被测气体或者蒸汽浓度应不大于爆炸下限的20%;容器内正常的氧气浓度在19.00~21.00%,当氧含量小于19.00%,氧含量为不合格。

4.根据不同的分析对象确定分析方法和采样工具。

5.容器或者管道的吹扫分为空气吹扫、惰性气体吹扫、蒸汽吹扫和用水排气等方法;分析前应了解容器或管道所采用的吹扫方法。

6.登高、进入容器等危险性环境分析时,要求两个分析人员在场。

7.安全分析前应检查安全分析地点、内容和安全措施与动火作业证是否一致,否则可以拒绝分析。

8.取样与动火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超过此间隔时间,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9.安全分析完成后要在动火证上及时填写取样时间、取样的具体地点、分析结果(不能写分析合格或者不合格),分析人员签名。并在动火分析原始记录本上及时记录,内容同动火证。

10.如分析结果不合格应及时向班长或车间领导汇报。

11.安全分析的取样方法:

(1)在一般容器内的取样方法:橡皮管用绳子插在竹竿或者1/4”钢管上,插入深度不小于2米;

(2)管道阀兰间隙或者管道中小孔中取样方法:插入需要1米以上;

(3)在较大的容器、较大的管道上取样方法:如各种塔、罐等容器,插入深度应更深些,一般不小于4米;

(4)管道、容器内取样要注意死角,要确保全部取到分析试样。

(5)动火点周围环境也要分析,不可停留在一处,周围5米范围内都要取样分析。重点:地沟、废弃的油桶、可燃的纱布等易燃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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