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认真执行《危险化学品作业安全通则》。
第二条 检查储水罐水位,水位不足及时补水;消防器材、工具齐全有效并放在指定位置。
第三条 起动前,检查水泵有无卡紧现象,保证正常润滑。检查仪表是否灵敏有效,打开进口阀,排除泵内气体。
第四条 消防水泵的起动及运行:
1、先打开所用泵进出口阀门、调压阀门。
2、使用多台泵,应逐台起动,待上台泵运转平稳后起动下一台泵。
3、根据火场指挥员命令和需要调整压力。不得用进口阀调整流量。
4、泵运行时,要有专人执岗,随时检查水泵、电机运行情况,遇异常情况立即停泵处理(消防灭火时除外)。
第五条 停泵,停车后关闭进口阀门,将所有阀门恢复到作业前状态。
第六条 使用消防水带时应逐渐增大阀门开度。
第七条 作业完毕收回工具、晾干,卷好水带,放回指定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