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规定
1)职工在上岗之前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职工必须掌握消防知识,并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3)禁止在化验室内进食、吸烟,不准用化验器皿做饮食用具。
4)不准在化验室内打闹、嬉戏。
5)精密仪器必须专人保管,维护保养,不准随便拆卸修理。
6)需要升温的设备,必须保证加热管全部在水中,不能干烧,以防损坏加热管。
7)在搬运试模等较重物品和设备时,要双手拿稳,以防重物跌落砸伤自己。
8)使用玻璃仪器时,要轻拿轻放,避免扎伤、割伤。
9)打小磨时,要上紧磨门,并关严外罩门,避免粉磨过程中,钢球飞出伤人。
10)在混样、过筛和拆封封存样过程中,做好防尘保护。
11)试验用水银必须专人保管,使用时要操作得当,不慎洒落时,要尽量清除干净,然后在残迹处撒上硫磺粉,以消除汞滴。
12)用刮具刮搅拌叶片和搅拌锅上的试样时,必须要在搅拌叶片停止的状态下进行,以防刮具被搅拌叶片击飞伤人。
13)试验完毕,必须关闭好电源和水龙头。
14)进现场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高跟鞋、裙子、短裤和拖鞋。
15)女职员长头发要盘好,防止落入搅拌等机器中,造成伤亡事故。
2.使用电器、设备的安全注意事项
1)在使用动力设备前,应首先认真检查开关、马达和机械设备各部分的安置是否妥当。
2)凡电器和动力设备发生过热现象,应立即停止运转。开始工作或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彻底扣严或拉开。
3)使用设备要按照操作规程来做,以保证设备的安全。
4)注意电线的干燥度。遵守使用电器仪器的规程。离开房间,除有特别规定外,要切断电器加温仪器的电流。
5)电器开关箱内不准放任何物品,以免导电燃烧。
6)凡使用110伏以上电源装置、仪器的金属部分必须安装地线,保证绝缘良好。不准带电检查,不准用湿手操作和打扫卫生。严禁用铁柄毛刷清扫或用湿布擦试电器开关。
7)供电突然中断时,要关闭一切加温和其它电器仪器,供电恢复后,再按规定重新工作。
8)禁止在电器或线路上洒水,以免漏电。
9)实验室内不准有裸露的电源线头,并不得用其接通电灯、仪器或电动机,以防止火灾。
10)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必须先切断电源,再检查原不能自己处理的,要联系专业人员修理并汇报领导。不得私自拆动及随便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