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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水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3月20日

1 目的: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使岗位操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2 适用范围:
余热发电化学水处理岗位
3 引用标准:
水利电力部《水汽分析试验方法》。
GBT12145-1999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电力工业有限公司2006版《电厂化学水处理运行规程》
4 所在岗位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触电、噪声伤害、粉尘伤害、机械伤害、高处坠物、摔伤、碰伤、撞伤、刺伤、割伤、化学药品、有毒有害气体、灼伤、烫伤、爆炸
5 安全技术要求
5.1.在化水班长领导下,熟悉并执行《电力安全规程》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化学监督和化水工艺工作,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化学药品,使发电机组安全经济和稳定运行。
5.2.每班巡视二次所属设备运行情况,并检查水箱水位,满足锅炉用水量的要求。
5.3.对水质化验结果的标准性负责。
5.4.杜绝违反规程的错误操作,对违章作业的检修人员有权令其停工作或退出现场,并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汇报。
5.5.接班时应检查设备、清点器皿、填写记录,按时交接班。
5.5.严格按照《加药规程》及临时药品补充变更通知单进行药液的稀释、补充作业;
5.7.当液位在搅拌机叶片上方 300mm以下时,禁止搅拌机运行,以免发生振动或传动轴偏摆造成传动轴的永久变形;
5.8.严格按照设计加药量来调整加药泵的柱塞行程,避免加药量的错误从而导致设备的损伤或药品的浪费;
5.9.运转前需对装置上各阀门的开、闭状态、药箱中的液位、及泵体润滑油位进行确认无异常后,方可开机。
5.10.运转时需确认泵的旋转方向,如果逆向旋转,则润滑油将不能向轴承部位供油从而导致轴承部位的发热、磨损或损伤。
5.11.巡检时应对药箱中的液位,进、出口压力进行监视,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对泵体进行拆卸、调整;各装置的润滑油位至低线时应即时予以补充;
5.12.泵长期停运后再次运转时,需排放泵入口侧的空气;
5.13.冬季运行时,应注意检查药液是否冻结或低温下药液中是否有结晶体析出,若有上述现象,应采取有效的解冻、防冻措施;
5.14.长期停运时,应将药箱或管道中的积存药液排出,并清洗干净。
5.15.本电站加药装置所使用的药品在高浓度下均具有毒性和腐蚀性,进行药品的补充及稀释时要多加小心,如不慎溅到眼睛上,应立即用水冲洗,严重时应立即送往医院医治。
6 相关文件:
水利电力部《水汽分析试验方法》。
GBT12145-1999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电力工业有限公司2006版《电厂化学水处理运行规程》
7 记录:
7.1《运行巡回检查记录》
7.2《运行交接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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