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一般规定
6.1.1 经过安全和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6.1.2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
6.1.3 熟悉本岗位的结构、工作原理、技术特征和维护保养方法。
6.1.4 熟悉本岗位设备开、停车顺序和操作,以及检查、分析、防止和排除故障的方法。
6.1.5 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6.2 开车前准备
6.2.1 检查清理所有设备、管道、阀件无滴渗漏现象。
6.2.2 仪表、设备、传动装置等保持正常使用要求,备好岗位专用工具。
6.3 运行中的操作
6.3.1 首次开车必须先加水洗锅,调试搅拌及放料阀,必须升温预热后放热水于稀释锅。
6.3.2 打碱前必须确认放料阀处于关闭位置,且不泄漏。打碱时操作人员必须远离打碱泵,但必须在现场监护。
6.3.3 拨料时观察反应情况,温度必须严格控制,拨料每锅批次不少于12次,严禁一次大量拨料,防止冒锅。
6.3.4 拨料时如遇β盐仓物料堆积,处理过程中必须小心谨慎防止工具卡在绞轮中。
6.3.5 若β盐加过只能适当补碱,此时操作人员禁止站在补碱锅跟前,防止冒锅。操作时温度过高,立即停火降温,并向锅内通蒸汽降温防止引起火灾。
6.4 停车操作
6.4.1 停止搅拌,切断电源,关闭各种阀门。
6.4.2 下锅时必须切断搅拌机电源,悬挂警示牌,并设人监护。
6.4.3 反应釜必须按要求进行定期技术检验,检验不合格,不得开车运行。
6.4.4 长时间停车,严禁碱熔锅存放物料。
6.4.5 如遇“三停”根据时间安排停车,停电必须通知司炉停火,加料未达到终点可根据反应情况,决定是否放料;停汽可改用水降温。
6.5 安全注意事项
6.5.1 液体烧碱(或固碱):具有吸湿性、腐蚀性,对皮肤和肌肉有灼伤作用,碱可以吸收水分,使脂肪碱化,发生溶解性的坏死,并蔓延到邻近组织中去。本车间蒸浓碱,因其在300℃左右的高温,对人体的危险尤大,人体沾有烧碱,需要用大量水冲洗,碱溅入眼睛内特别危险,除立即用水冲洗外,应立即送卫生所或医院治疗。操作烧碱和液碱时,应戴好眼镜、
6.5.2 碱熔物:对人体危害与浓缩碱相似,急救与防护措施亦相同。碱熔物加热至400℃可以自燃,操作中应经常检查锅中碱熔物流动性、排气颜色,以防温度仪表失灵。碱熔物放料稀释时,放料时不可太快,否则物料可能喷出伤害人体,并冲出大量有害气体。
6.5.3 化碱是在高温下熔化固碱,操作不当化碱锅会起泡沫并从锅口溢出,则需立即减小炉火。化碱锅中严禁进入异物。
6.5.4 碱熔是在高温下进行的,碱熔的加料要勤加少加,炉火适中,适当提高碱熔物料温度,加料终点前更要注意锅内物料体积和取样色泽。若β盐加过头只能适当补碱,操作时温度超过规定,立即停火降温,并向锅内进蒸气防止起火。
6.5.5 碱熔加料过程中可能会遇到β盐料仓物料堆积,在处理过程中要防止工具卡在绞轮中。
6.5.6 熔碱维持过程中,物料温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不可忽高忽低,维持结束,一定要关闭细流水方可取样放料。
6.5.7 碱熔加料时注意绞轮工作是否正常。
6.5.8 碱熔锅必须先打碱,后点火,严禁空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