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 一般规定
15.1.1 经过安全和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15.1.2 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
15.1.3 熟悉本岗位的结构、工作原理、技术特征和维护保养方法。
15.1.4 熟悉本岗位设备开、停车顺序和操作,以及检查、分析、防止和排除故障的方法。
15.1.5 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15.2 开车前准备
15.2.1 检查清理所有设备、管道、阀件无滴渗漏堵塞现象。
15.2.2 仪表、电器设备、传动装置等保持正常使用要求,备好使用工具。
15.3 运行中的操作
15.3.1 将片碱投入化碱锅,经高温熔化,成液体状态。
15.4 停车操作
15.4.1 停车后翻斗必须放在地面,严禁停滞在半空。
15.5 安全注意事项
15.5.1 投碱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耐酸碱手套,防护眼镜等安全防护用品防止碱接触皮肤,进入眼睛对人体造成伤害。一旦接触皮肤必须立即用水冲洗,一旦接触眼睛,必须第一时间提起眼睑用大量清水冲洗,必要时就医。化碱锅严禁进水,防止冲料。
15.5.2 操作电动葫芦、行车不允许超负荷起重货物,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电动葫芦提升过程中需缓慢进行,禁止提升下站人,如遇异常情况必须停止检修。
15.5.3 化碱温度必须控制在2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