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操作规程
1 目的和范围
为了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实验室作业,特制定此规程。本规程制定了实验室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实验室。
2 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内容
实验室人员在工作的时候,要接触各种药品,这些物质中有些对人体有毒害作用,有些还具有易燃易爆的性质;同时,各种仪器、电器、机械等设备,在使用中也可能存在危险性。因此,作为实验室人员,必须遵守以下实验室安全守则。
2.1 实验室内严禁饮食、吸烟。
2.2 水、电、酒精灯等一经使用完毕须立即关闭。
2.3 绝对不允许任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
2.4 一切有毒物质和恶臭物质的实验,应在通风橱或者通风良好的条件下进行。
2.5 有毒物质要注意不得进入口中或触及皮肤。实验中产生的废液废物应集中处理,不得任意排放。
2.6 一切挥发性的易燃的物品的实验都应在远离明火的地方进行。
2.7 加热试管时,不要将试管口指向自己或别人,也不要俯视正在加热的液体,以免液体溅出伤人。
2.8 在闻气体气味时,不能将鼻子对着瓶口或管口,而应用手将少量气体扇向自己。
2.9 稀释浓硫酸时,应将酸或碱慢慢倒入水中。特别是稀释浓硫酸时要格外小心,切不可将水倒入酸中,以免硫酸溅出灼伤,尤其注意保护眼睛。
2.10 熟悉安全用具(灭火器及砂箱)的摆放地点及使用方法,安全用具不可移作他用。
2.11 不许将药品带出实验室。严禁将危险品带出实验室。
2.12 使用电器时要谨防触电,确保用电安全。不要用湿的手、物接触电源。
2.13 燃点低的药品要与氧化物分开存放。
2.14 氧化剂或强氧化剂保管时应严格遵守储存条件的要求。
2.15 所用药品、标样、溶液都应有标签。绝对不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
2.16 开启高压气瓶时,应缓慢,并不得将出口对人。
2.17 每次实验完毕,应将手洗干净才能离开实验室。
2.18 实验结束,人员离室前要检查水、电、燃气和门窗,确保安全。
2.19 节假日,要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清理实验用品和场地。假期做好实验室的通风和防护,以防仪器设备锈蚀和霉变。
2.20 在重大事故和被盗案件发生时,要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