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电器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853
评论:0 更新日期:2009年10月18日

3.1.检修人员必须熟悉应检修设备的性能和用途
3.2.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禁令》。
3.3.检修设备时,必须注意个人及设备的安全严禁出现任何人身和设备事故。
3.4.检修好的设备,必须经操作工试车,严禁私自试车。
3.5.严禁带电检修,违章作业。
3.6.检修时,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和使用保护器具。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  2008-2025   安全管理网   
运营单位:北京创想安科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北京东方创想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6018-65501059799216   E-mail:safehoo@163.com
京ICP备11001792号-39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50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