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定了电动扳手的安全操作要求;适用于电动扳手的使用和维护。
二.执行局《手持式电动工具一般安全技术使用规定》。
三.使用前应先检查电源和漏电保护器,确认无误,电压与规定相符,方可接通,接通后先空转数分钟,当运转正常方可使用。
四.持续率应控制在25%以内,连续冲击时间不应超过5秒。
五.变换方向时,应使电源开关复位。
六.当电压超过额定值(220伏)的±10%时,应采取调压措施。
七.操作时无需向扳手施加轴向压力,但要扶正并克服反力钜,避免扳手在倾斜情况下工作。
八.不要提拉电源线搬运扳手,并轻拿轻放。
九.操作时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检修,严禁带病操作。
十.经常注意检查外壳连接螺丝钉,发现松动,及时紧固。
十一.工作完毕切断电源,检查扳手性能有无异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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