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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维修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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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普通型携带或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CH4浓度1%以下地点使用。 第二条:井下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经瓦检员检查CH4浓度在1%下方可对地放电。所有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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