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设备操作人员要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并持有效证件上岗。
2、 使用符合安全规定的作业工具,穿戴必需的安全作业保护用具。
3、 熟悉所维护电气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
4、 任何电器设备或线路在未经验电、确认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电气设备停电后即使是事故停电,在未断开开关和采取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设备,以防突然来电。在确保无电的情况下方可对设备进行维护和电气部件的检查或更换工作,避免发生触电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和电气设备的损坏。
5、 非特殊情况坚决杜绝带电作业。如果遇到不能停电作业的工作,应上报领导批准,在进行作业时必须有两人在现场,一人工作,一人监控,监控人要仔细,认真,随时提醒作业人,在作业人工作没结束前,监控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6、 在低压回路停电工作时,应将维修设备的电源断开,在电源开关处悬挂“正在维修、禁止合闸”标示牌,验明无电后,方可工作。
7、 电气设备拆除送修后,对可能来电的线头应用绝缘胶布包好,线头必须有短路接地保护装置,凡拆除的线路,带电的线头须包好,整齐可靠,安装照明灯开关必须控制火线,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须符合规定标准,选用开关应大于所控设备的容量。
8、 电动机通电试验前,应先检查绝缘是否良好,机壳是否接地。试运转时,应注意观察转向,听声音,测温度。工作人员要避开联轴节旋转方向,非操作人员不许靠近电动机和试验设备,防止触电。
9、 高空作业时,应按规定进行防护后,方可按章操作。
10、 在带电设备周围工作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的毛刷、毛掸等工具。
11、 电气设备必须做保护接地或接零,保证人身安全及电气装置的可靠运行。
12、 作业完毕,及时清理现场。检查确认无问题后,再送电试运行。当日未完成的电器维修工作,要妥善采取中断工作的安全措施,防止元器件丢失,防止电气设备故障扩大或起火造成事故。
13、 做好检修电气设备后的故障记录,积累修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