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采场停(送)电作业前,停(送)电操作人员必须先向矿调度室提出申请,内容应包括:
①操作人员(姓名);
②所要进行的操作(即停电还是送电);
③停(送)电的原因;
④所要影响的设备以及停电间隔时间等。
2、必须明确的接到调度员的许可后方可开始工作。
3、停送电工作要由两人来操作: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在停电以后,必须同时在相应的移动站、开关柜的开关操作手柄上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5、采场电缆头、耦合器的检修工作必须停电进行,所检修的电缆必须与可能给其送电的移动站或开关柜有明显的断开点,并进行验电、放电后方可开始工作。
6、对停(送)电操作人员的要求:
必须由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过培训的电工负责。停电后必须保证停电部位与电源侧有明显的断开点,同时在开关把手上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7、在停(送)电操作前后,操作人员都要认真检查移动站、开关柜的指示灯是否正常。
8、采场电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配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鞋。
9、采场电工在下坑作业时,必须携带验电器(笔),在作业开始前,必须先进行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始作业。
10、采场的所有耦合器和分线箱的支架必须有专人负责,要保证在铺放后或移动后及时上支架。
11、采场供电设备要在每一台移动站的出线口、开关柜的进出线口,及操作手柄上挂有该站所带设备的标示牌。
12、采场设备移动后,要同时将原线路上该设备的以有标示牌撤除,并在新的供电线路上挂上该设备相应的标示牌。
13、停电以后,若按原计划时间不能恢复送电的,应及时与调度室取得联系续延停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