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不低于0.5兆欧姆)。裸露的带电体必须装置于用电人员一般碰不到的地方,并设置防护遮栏和明显的标志。所有的电气设备禁止随便拆卸或改装,如因工作需要非拆装不可时,应向管理人员和主管部门反映,经同意后方可施工。
2.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动机、变压器、开关箱、起动器、电焊机等金属外壳,必须要有适当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要求。
3.电气设备和线路的检修禁止单人作业,必须有二人或二人以上同时在场才能施工。
4.电气设备的一切保险丝,应根据电流大小配用合格熔丝,不许以容量不符合要求的熔丝或其他金属丝代替。
5.产生大量气体、粉尘的场所及易燃易爆的场所、仓库,需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船上经常有油水接触的地方,应使用水密型电气设备。
6.线路必须分清楚是照明线路还是动力线路,不可混乱。线路通过墙、铁架、木板、草棚时必须套用适当的绝缘筒管。
7.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赶快修理:
1) 电线破口、露铜(铝);
2) 线架上的瓷夹、瓷瓶有破坏或缺少;
3) 架空线碰在一起或线路有短路;
4) 电线松垂过度;
5) 开关闸壳有破坏或缺少;
8.线路应分总线路及分线路,每一线路均需装设开关,开关应装置于开关箱内。
9.凡户外架空架设的高压线路和变电室,均应按照“过电压保护规则”装置避雷器或避雷针。
10.在低压设备上工作时,应遵守下列事项:
1) 在拉开的开关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2) 用试电笔检验工作部分是否带电,确认无电后才能作业;
3) 送电前,应与有关方面联络确认安全后方能合闸;
4)需要带电工作时,应严格遵守下列事项:
a. 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和使用绝缘工具,如胶站台、胶手套、胶柄钳、刀等,这些工具应完好,不得潮湿。
b. 每次只许单线操作。在第一线完成并用胶布包扎好后,才能在第二线操作。
c. 凡带电工作,必须有二人或二人以上同时在场,互相照应,以防事故发生。
d. 精神不振、睡眠不足或患病者(如高血压),禁止带电作业。
11.在高压线路附近架线,必须临时接地后方可施工。
12.照明方面:
1)照明线每一分路及总路的容量,要符合有关的设计规定。
2)悬吊灯头,其离地高度不应低于2.5米。
3)船上和潮湿的地方不许使用花线。
4)移动行灯,一律不许使用超过36V的安全电压。
11. 开关方面:
1) 开关装置的位置,应便于操作,不得过高或过低,一般以2米为宜,开关必须有完整的盒盖,开关箱附近不得有障碍物。
2) 用手直接操作的闸刀开关,只能在500V以下的电气设备中使用。
3) 各种设备的启动开关,其过载保护,需按功率大小进行调节。
4) 闸刀开关换保险丝时,应使闸刀断开隔绝电源后才能进行,且要防止因闸刀装置不适当而自行闭合。
14.新装电动机时,须先行检查,注意绝缘情况及与机械连接部分情况,确认电机的使用电流电压及转速等符合使用要求,方可使用。电动机的轴承加油时,其量要适当。
15.高压设备绝对禁止带电操作。
16.电缆敷设:
1)敷设电缆要根据土壤性质选择合适的电缆,不得在电缆经过的场所堆放对电缆 有害物质,如硫酸、石灰碱等。
2) 电缆埋深度要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3)船上敷设电缆时,应装在架板上,安装要牢固,在容易碰撞和要防水的地方,应加装管护套,保证电缆安全使用。
17.所有电气设备(包括交直流电动机、发电机、开关箱、变压器、电焊机等)要进行有计划的检查、保养,发现毛病及时修理。
18.船上电动机交验时,必须与船方联系同意后再进行操作。
19.电动机或发电机、货机、锚机等试车前,应再次仔细检查各处接头记号是否清楚,接线是否正确。试车时,派专人看管,并与船上有关人员一起试车和验收。
20.电扇与风机
1)每次使用前应进行全面检查,开关、引线、插头等均应完好,金属外壳接地正确可靠。
2)绝缘电阻值宜大于或等于2兆欧,并作好记录。
3)电扇与风机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