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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试剂操作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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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0 更新日期:2008年03月15日
1.操作者必须了解试剂的化学性质,操作时必须戴好防护用具。操作中严防不慎而扩散沾污。
  2.凡使用这些试剂的地方,必须有通风设备。操作前先开通风设备,然后进行工作。工作后继续通风,过一段时间再关闭通风设备。通风设备失效时不准工作。
  3.所用试剂应有专柜保管,使用时必须严格控制,工作中途不得擅自离开。
  4.毒品必须实行双人双重管理责任制,即两人管、两人发、两人领、两本帐、两把锁。使用剧毒药品必须有两人进行操作。
  5.试验完毕,操作者对使用剧毒试剂的器皿和工作场所要彻底进行洗刷和打扫。未用完的剧毒试剂,必须放置妥当,并贴有明显标志,严禁将试剂带出室外。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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