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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调加工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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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须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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