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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机床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26日

 适用机型:

  1、木工车床:TП200,其他木工车床。
  2、木工铣床:MX529(ФM),MX5212,Ф-3,X519,MX518(ФЩ-3),MX2116A,木铣2120,开榫机,开槽机。
  3、木工刨床:MB403(CП30-1)MB206(438),CP6-2,MB503A(412),БP-75,CФ-6,JF5001,其他木工刨床。
  1、 木工占床:296211,MK515,其他木工占床。
  2、 木工锯床:Ф48"跑车带锯机,Ф36"带锯机,T-80,ЛC80-2,70-10-1,MJ224(YH),Ц-2M,木锯109,ЦДK-4,ЦДK-2,ПK3-2,91932,其他木工锯床。
  
  一、 凡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木工机床,操作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持有本机床的《设备操作证》方可操作;没有固定专人操作的木工机床,使有人员亦应持有该机床的《设备操作证》方可使用机床。

  二、认真执行下述木工机床通用规定:

  (一) 工作前认真作到:
  1、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机床,操作者应仔细阅读交接班记录,了解上一班机床的运转情况和存在问题。
  2、检查机床上及工作现场,如有与工作无关的杂物应清除之。
  3、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完好。无防护装置的机床不准操作。
  1、 检查操作应处于非工作的位置上。
  2、 检查电器配箱应关闭牢靠,电气接地良好。
  3、 检查润滑储油部位的油量应充足、密封良好。油标、油杯、油嘴等应齐全,安装正确,油眼无堵塞。按润滑图表规定进行加油。
  4、 停车一个班以上的机床应作空运转试车,确认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
  (二) 工作中认真作到:
  1、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机床,操作者应坚守岗位,认真操作,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离开机床时要停车,切断电源。没有回定专人操作的机床,使用人员有完机床后,应停车,切断电源。
  2、刀具、木料应装夹正确,紧固牢靠。
  3、传动及进给的机械变速,必须在刀具离开工件后停车进行。
  4、注意木料不得有铁钉,严防损坏刀具。
  1、 密切注意机床的运转情况、润滑情况、温升情况、声音情况,发现有任何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再工作。
  2、 机床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持事故现场,报告有关部门分析处理。
  (三) 工作后认真作到:
  1、将操作手柄放到非工作位置上,切断电源。
  2、擦净机床,清扫工作场地。
  3、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机床,操作都应将班中发现的机床问题填到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交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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