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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企业设备点检员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10月19日

(一)点检前的安全要求
1、点检员在点检前,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摸底和分析, 认真检查工作区域的不安全因素,做到心中有数。
2、作业人员必须要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用具,对防护 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要进行检查确认;高压绝缘用具还必须检查其 耐压试验周期,确定是否有效;保证作业中安全。
3、严格实行安全互保制度。一个人点检时必须要当班班长指定 一名班组人员同行组成互保对子;二人进行点检时,其中一人要把监护另外一人作为工作的第一位;三人以上点检时,必须指定专门的现 场监护人。
4、工器具必须放入皮夹或工具袋内,以防在高空作业时工器具 坠落伤人。
5、点检前,必须先对所触摸的可能带电部位进行验电;有漏电现象发生时,经专业人员处理恢复正常后才能进行点检作业。
(二)点检过程中要求
1、点检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作业方法、作业程序进行。在点检传动带、开式齿轮、砂轮、热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位时,要注意站立的位置、姿态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2、严禁点检作业人员从旋转设备或旋转机构的上方跨越。
3、检查压力机械的施压部件时,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点检起重机等运动设备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指定安全的位 置,不能随便走动,要绝对做到“车(设备)动人不动,人动车(设备) 不动” 。并由经过专门训练并考试合格的专职人员驾驶。
5、天车、双梁吊大车行走时严禁爬上小车顶部,以防被厂房顶部桁架撞伤,确实需要到小车顶部检查时,必须先将大车总电源开关断开。如果站在大车端梁上,必须扶好并防止被厂房立柱挤伤。
6、对机器设备和工具进行检修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对出现危险、不安全因素的工作场所,要设立安全标志和明显的警告 牌。
7、位于高度超过 2 米的工作点,应按登高作业安全要求,穿戴 好必要的个人安全用品和用具。
8、确认点检的电气设备设有的可熔保险器或者自动开,需要接 触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先确认是否带电,是否采取了保护性接地或 者接零的措施。
9、检查用的手持灯具,其电压不能超过36伏特,在金属容器内或者潮湿场所不能超过12伏特。
10、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者粉尘的工作场所进行点检时,要使 用防爆型的点检设备。
11、点检电气设备时必须与运行值班(管理)人员协同进行。
12、点检低压配时需要操作人员或者维修人员协同进行。
13、在散放易燃、易爆物质的工作场所点检作业,要严禁烟火。
14、在发生强烈噪音或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质或者大量 粉尘等职业危害的场所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15、在接触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并且有烧伤危险的地点进行作业 时,要有酸碱烧伤的预防性措施。
16、点检其它辅助设备、设施时,也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防护措 施。
17、严格遵守《钳工安全操作规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8、点检或维护检修时,必须把工器具和物品放置在安全的位 置,作业完毕后不得遗留在现场。
19、上下楼梯时应注意脚下和检查鞋带,防止滑跌。
20、点检时候检查牵引链条、齿轮时禁止将头手伸入机壳内,防 止机械伤害。
21、跨域较大,比如斗式提升机、净化系统等设备,停机检修时应切断电源并在现场和主控室控制柜处悬挂警示牌, 现场指挥应指 定专人负责并佩戴明显标志,必要时还应配备对讲机以方便上下联 络;
22、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罐,管道,沾有可燃性气体和强腐蚀性溶液的设备进行点检、检修时,必须事先办理危险作业证后再进行检查,除掉有毒,有害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再进行工作。
(三)、 检修结束后,注意事项
1、对安全设施的恢复情况负责,必须保证各种防护罩、护栏,吊孔盖板等复位完好,试车时要与岗位、检修方共同摘牌确认安全后试车。在转动机械启动时人员应站在轴向位置方向,以防止转动部分飞出伤人。
2、试车时现场指挥负责人应确认机器内没有遗留物且所有人员都站 在安全区域后方能启动设备,禁止在主控室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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