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防护措施:
1) 作业人员应佩戴好防护眼镜、护耳器、防尘口罩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2) 作业人员的衣服应选用耐火、不易产生静电的棉布制作,同时应易清洁和易脱下;
二、作业安全:
1) 作业人员作业前,要先检查各类仪器、仪表、装置是否正常,并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2) 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首先开启粉尘除、排尘系统的排风风机进行排风运作10分钟后,方可进行打磨抛光加工作业;
3) 作业人员作业后,必须在作业完全停止,粉尘除、排尘系统的排风风机继续运行15分钟后,排风风机方可停机,然后要切断岗位所有电源开关。
三、检维修作业:
1) 生产系统完全停止、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严禁交叉作业;
2) 检维修作业如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必须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确定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
四、场所清洁制度:
1) 定期对生产场所残留的粉尘进行清理,清洁作业场所地面粉尘,及时对收尘器、吸排尘管道等设备的粉尘进行清理;
2) 应当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
五、 防火防爆措施:
1) 作业场所严禁各类明火。需要在作业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停止生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 作业场所内不应有非生产性明火存在,不应存放于粉尘性质不相容的物质或汽油、煤油、苯等易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