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风筒吊挂要平、直、稳、紧,无破口,无急弯,无节头,无漏风,并逢环必挂。
(2)风筒节头要严密,全部采用反压边接头。
(3)风筒直径要一致,若不一致,必须使用过渡节,不准花接。
(4)风筒吊挂要避开电缆、信号线等各种管线,不得敷设在同一帮。
(5)风筒工要经常检查风筒质量,若发现有破口、漏口,要及时修补,否则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6)风筒工更换风筒时,不得随意停风,确需停风时,应按照矿总工程师签发的停风计划执行。
(7)风筒工每班必须向通风调度报岗,汇报该头风筒情况,并执行上井签字汇报制度。
(8)各掘进工作面,不用的风筒或已损坏的风筒由风筒工负责回撤上井,不得放在现场。
(9)掘进迎头施工完毕后,由风筒工负责拆除。拆除独头巷道的风筒时,不得停风,要由里往外依次拆除。
(10)风筒工检查风筒质量的同时,要注意迎头出风口风量,一旦发现风量不足,必须及时查找原因,同时通知迎头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及时汇报。
(11)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必须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
(12)风筒必须使用有“煤安”标志的合格产品。
(13)一台局部通风机不允许同时向两个作业工作面供风。
(14)风筒管理要做到“五不让”,即不让风筒落后工作面的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不让风筒脱节破裂、不让别人改变风筒的位置和方向、不让风筒堵塞不通、不让风筒浸在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