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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铣工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12月24日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组合铣工的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操作方法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组合铣工作业安全技术操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机械加工设备 一般安全要求》(GB12266-90)

《金属切削机床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GB15760-1995)

3规程要求

3.1组合铣工必须具备基本的电气知识,熟悉所使用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与设备构造、性能和维护方法,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

3.2非本工种人员不得随便操作。

3.3熟悉工种危险源(或危害因素)。

3.4危险源(或危害因素)分析

3.4.1物体打击

吊装零件时,起吊不稳至零件掉落伤人。

3.4.2触电

3.4.2.1人体直接接触到设备带电部位、电源等造成触电。

3.4.2.2设备漏电、设备因过载、短路、绝缘老化等引起电气火灾、触电等。

3.4.3其他伤害

违章作业造成人员伤害等。

4操作方法

4.1工作服必须经常保持清洁和完好,禁止围围巾,切削时要戴好防护眼镜等劳保用品,加工过程中禁止戴手套,超过颈根的长发应挽在帽子里。

4.2 经常整理自己的工作区域,搬走工作中不需要的东西,所有现场物品定置摆放。

4.3开机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各部位状态,确保处在合理位置,发现故障应及时修理,严禁带病作业。

4.4开机前必须按润滑图表的要求,认真做好设备的加油润滑工作。工件、刀具的装夹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松动现象。

4.5调整、装拆工件、测量工件等,必须在停车后进行。

4.6自动走刀时,人不准离开运转中的设备,不准触碰加工中的零件。

4.7刀具、工件的装夹要用专用的工具,用力不可过猛,防止滑倒。

4.8机床在加工过程中要时刻注意观察刀具及各运动部件的工作情况,若发现异常现象,立即按急停按钮,排除故障后,再进行工作。

4.9禁止在工作地点吸烟。

4.10有头痛、胃痛、喘气、恶心等身体不适现象,应报告领导,并去医治。

4.11工作结束,切断电源进行设备、工装等保养,整理好工作地。

5应急措施

5.1发生机械伤害、烫伤等伤害事故时,应采取临时措施;可能有内伤的,使其平稳倒地不得有大动作,及时送医院救治。

5.2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拉闸断电,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实施人工急救,并及时送往医院。触电者脱离电源有可能摔伤时,要采取防止摔伤的措施。

5.3发现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关闭电源,待问题排除后,方可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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