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熟悉充装设备、工艺及安全操作规定。
2.氧气瓶充装前应有专人检查,未经检查不准充气。检查时,应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严格进行技术检验;充装前,还应化验鉴别瓶内气体成分;充装时,气体流速不宜过快,防止气瓶过热。
3.压力表、安全阀要定期校验,保持灵敏准确。检查漏气应用肥皂水,禁止用火试验。
4.气瓶温度不得超过45℃,否则立即停止充氧。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禁止充装气体:
(1)瓶上沾有油脂,瓶嘴冻结;
(2)气瓶的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的;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瓶种类的;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3)气瓶漏气,气阀不良及瓶内无余气;
(4)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
(5)瓶体经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
(6)已经超过检验期限的。
6.气瓶充装时,若发生着火,应迅速关闭阀门,停止气源后,再用灭火器材扑救。
7.灌瓶间、实瓶间、操作时,应防止气瓶倾倒,并轻卸轻放所有瓶子,应注意留有安全通道。
8.充气的卡具应灵活,确保锁紧可靠。
9.充装所戴的手套、工具、卡具等要防止被沾染油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