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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19日

  1、锅炉运转中必须注意下列安全事项:

  ⑴注意监视水位情况,严禁满水和低水位运行。

  ⑵调整好鼓引风的配比量,保持负压运行。

  ⑶注意监视压力情况,不准超压运行。

  ⑷排污时不准做其它工作,排污后要及时关闭排污阀。必须在侧面操作。

  ⑸冲洗水位表时,应戴好防护手套,以免烫伤。

  ⑹锅炉运行中,禁止触碰传动部位,侧身操作,禁止任何检修工作。

  ⑺推火后的红火耙子要放在指定地点,以防伤人。

  ⑻冲放细灰时,要戴好防护手套,以免烫伤。必须在侧面操作。

  ⑼停炉压火期间,锅炉内必须保持正常水位。往复式炉排的灰门必须打开,防止熔化炉条。

  ⑽锅炉开转和停机时,必须严格按操作顺序进行。不准任意操作,以防造成意外事故。

  ⑾检修炉篦时,炉膛内必须有足够照明和专人监护。

  2、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要立即停炉:

  ⑴压力超高,虽经继续调整仍然超高时。

  ⑵水位超高或降低,虽经继续调整仍然超高或下降时。

  ⑶所有给水设备和管路发生故障不能给水时。

  ⑷炉墙倒塌、裂纹时。

  ⑸所有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失去作用时。

  ⑹锅筒、炉管有突出变形或焊接部位漏水时。

  ⑺燃烧室和烟道内发生严重不停的爆炸声时。

  3、发生汽水冲击时,应减弱燃烧,加大排污。

  4、发现锅炉严重缺水时,绝对禁止向炉内给水。

  5、岗位交接班时必须详细检查,做到交的清、接的明。不准隐瞒各类事故,交接班时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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