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维修作业当中的安全规定
1.给转动部位加油、清洗,或观察钢丝绳的磨损情况时,必须停闭电梯。
2.人在轿顶上工作时,站立之处应有选择,脚下不得有汕污,否则应打扫干净,以防滑倒。
3.人在轿顶上准备开动电梯以观察有关电梯部件的工作情况时,必须牢牢握住轿厢绳头板;轿架上梁或防护栅栏等机件。不能握住钢丝绳,并注意整个身体置于轿厢外框尺寸之内,防止被其它部件碰伤。需由轿内的司机或检修人员开电梯时,要交代和配合好,未经许可不准开动电梯。
4.在多台电梯共用一个井道的情况下,检修电梯应加倍小心,除注意本电梯的情况外,还应注意其它电梯的动态,以防被其碰撞。
5.禁止在井道内和轿顶上吸烟。
6.检修电器部件时应尽可能避免带电作业,必须带电操作或难以在完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操作时,应预防触电,并有主持和助手协同进行,应注意电梯突然起动运行。
7.使用的手灯必须采用带护罩的,电压为36V以下的安全灯。
8.严禁维修人员站在井道外探身到井道内,以及两只脚分别站在轿厢顶与层门上坎之间,或层门上坎与轿厢踏板之间进行长时间的检修操作。
9.进人底坑后,应将底坑检视灯箱上的急停开关或限速张紧装置的断绳开关断开。
10.维修作业间隙需暂时离开现场时,应有以下安全措施。
(1)关好各层(厅)门,一时关不上的必须设置明显障碍并在该层门口悬挂“危险”、“切勿靠近”警告牌。
(2)切断总电源开关。
(3)切断热源如喷灯、烙铁、电焊机和强光灯等。
(4)必要时应设专人值班。
11.当维修作业结束后,应作以下工作:
(1)收集清点工具材料,清理并打扫工作现场,除去警告牌和告示牌。
(2)将所有开关恢复到原来位置,并试车运行,检查各机构、电气等完好无误。
(3)填写维修记录。
(4)把修好的电梯交付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