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认真执行《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作业前:
1、检查作业环境,排除障碍物,取出轮胎下的木楔,放在存放架上。
2、切断起动加热电源和外接电源。
3、起动发动机,检查发电机工作状态,确认正常。
4、进行空车试验,确认升降、行走装置运转正常有效。
5、确认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方可作业。
第三条作业中:
1、按顺序操作各手柄和开关按钮起动设备,吊箱时,吊具在集装箱上就位后,先将吊具转锁开关关闭(见指示灯显示)后,再动起升手柄,开始用点动方式,当确认转锁挂牢后,再逐渐加速起升;放箱时,操作程序相同,转锁动作相反,灯光显示不同。
2、起吊箱要慢、落放箱要稳、准,严禁骤起骤停。
3、小车行走要稳,起吊高度要足,避免碰撞;大车行走要鸣警报,注意了望前方通道。
4、严禁吊起集装箱在人员或牵引车驾驶室上方移动或停留。
5、起重机跨距范围内不准行人和非作业车辆停留,否则不准作业。
6、驾驶室外机车上不准站人。
7、风速≥20m/s时,不准作业。特殊情况必须作业要由主管经理批准并制定防风措施。
8、作业中出现故障或断电时,应将手柄和开关按钮回零位,司机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第三条作业后:
1、将吊具提升到最高位置,各操作手柄回零位,关闭各控制系统。
2、机车应停在规定位置,轮胎前后下好木楔。
第四条上下机注意事项:
1、精神要集中,抓牢扶手,逐级上下。
2、所带物品,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背好。较重的物品要用绳子提放,严禁抛掷工具和物品。
3、作业中,严禁一切人员上下起重机,如确需上下起重机,必须通知司机,待司机停止作业,将车停稳后方可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