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动力分场锅炉房4T燃气蒸汽锅炉设备操作的技术条件和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平安高精铝业有限公司动力分场锅炉房4T燃气蒸汽锅炉设备的操作。
2 内容
2.1凡操作锅炉的人员必须熟知所操作锅炉的性能和有关安全知识,持证上岗。非本岗人员严禁操作。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应将设备及运行的安全情况进行交底。交接班时要检查锅炉是否完好。
2.2锅炉及安全附件应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2.3启炉前准备
2.3.1天然气阀门应保持在常开状态,燃气压力要保持在0.4MPa,不得≥0.5MPa,压力不正常时须立即通知调压站;
2.3.2观察压力表检查水泵是否上水,否则打开放气阀,直至上水为止。打开上水系统的各个节门(包括水泵前后及锅炉的上水节门);
2.3.3检查水位计,水位应在正常位置,水位计器、水位色塞需处在打开位置,杜绝假水位,若缺水可手动上水;
2.3.4检查压力管道上的阀门,应在开启位置;
2.3.5检查控制柜上的各个旋钮均处于正常位置;
2.3.6检查蒸汽锅炉蒸汽母管阀门应处于开启状态;
2.3.7检查软化水设备保持正常运行;
2.4启炉运行
2.4.1打开总电源;
2.4.2启动燃烧器;
2.4.3待锅筒上的放气阀,冒出的完全是蒸汽时,随即关闭;
2.4.4检查锅炉人孔,手孔法兰和阀门,发现渗漏处加以紧固,紧固后如渗漏,停炉检修;
2.4.5当气压升至0.05~0.1MPa时,补水,排污,检查试验给水系统和排污装置,同时冲洗水位表;
2.4.6 气压升至0.1~0.15MPa时,冲洗压力表存水弯管;
2.4.7气压升至0.3MPa时,“负荷大火/小火”旋钮旋至“大火”,加强燃烧;
2.4.8气压升至0.4MPa~0.6MPa运行压力时,开始暖管送气,缓慢开启主汽阀,避免水冲击;
2.4.9排水阀全部关闭后,缓慢开启主气阀至全开,再回转半圈;
2.4.10“燃烧器控制”旋钮旋至“自动”;
2.4.11 汽压调节:根据负荷调节燃烧(手动调节大火/小火);
2.4.12 观察排烟温度,烟温一般控制在220--250℃之间,同时观察烟囱的排烟温度,浓度,将燃烧调整到最佳状态。
2.5正常停炉:
2.5.1蒸汽锅炉 “负荷大火/小火” 旋钮旋至“小火”,需待燃烧10分钟后才能关闭燃烧器,蒸汽压力下降至0.05-0.1MPa时进行排污,关闭主汽阀,手动补水至稍高水位,关毕给水阀,关闭燃烧供给阀,关闭烟道挡板,关闭总电源。
2.6紧急停炉
2.6.1关闭蒸汽锅炉主蒸汽阀,关闭总电源,通知上级领导,检查设备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