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气瓶充装前检查
气瓶充装前应逐只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气瓶,禁止充装:
1:非自有产权或档案不在本单位的;
2:不具有“气瓶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
3:进口气瓶未经安全监察机构批准认可的;
4:超过检验期限的;
5: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6:瓶体或瓶阀沾有油脂或其它污物的液体;
7:气瓶有报废标记的;
8:瓶内无剩余压力的;
9:外表面有裂纹、明显变形及其他严重外部损伤缺陷的;
10:新气瓶或定期检验后的气瓶首次充装,未经抽真空或置换处理合格的。
经检查合格的气瓶应标识,放到可充瓶区;不合格的气瓶标识后,放到不可充瓶区。
二:气瓶充装后检查
气瓶充装后应逐只检查,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妥善处理。检查内容如下:
1:压力、充装量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2:液氧纯度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3:瓶体的进出液阀是否有泄漏或瓶体严重结霜;
4:瓶阀及其与瓶口连接的密封是否良好;
5:安全附件是否完好正常;
6: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粘贴是否正确。
三:填写充装前、后检查及充装记录表。
四:注意事项
1:复检秤必须在检定有效期内,先校准“0”位,然后逐瓶进行复称检查。
2:复称不合格气瓶的处理:超过允许充装量的,应打开气瓶放空阀,排出超过部分,充装量不足的,由充装员负责处理,并且及时调校失准的充装秤。
3:采用肥皂液进行检漏,发现有漏气瓶,必须立即打开气瓶放空阀,放空后把气瓶放入不可充瓶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