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省市级劳动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件,方能上岗。严禁无证人员动用叉车。
2高位叉车配备有可移动的准许工作台,则可在特殊例外情况下允许驾驶员委托的工作人员在工作台中进行搭乘。
3驾驶员必须根据现场情况掌握行驶速度,在转弯处、狭窄的巷道内、通过摆动门以及视线受到阻碍的地方,必须保持缓慢行驶。
4必须和前方叉车保持足够的制动距离,并时刻控制好叉车,在危险或者视线受到阻碍的位置不允许突然停车(发生意外情况时除外),快速转变或超车,不得将身体探到驾驶舱之外或者把手伸出驾驶舱。
5行驶时禁止上、下坡行驶,禁止使用叉车牵引拖车。
6叉车驾驶员必须认真检查货物,确保不会发生危险。开始搬运前,必须认真摆放并固定好货物,如果货物在搬运过程中有翻倒或坠落危险,必须采取合适的保护措施。
7搬运时负荷不应超过规定值,叉子须全部插入货物下面,并使货物均匀地放在叉子上,不许用单个叉尖挑物。
8装货行驶应把货物尽量放低。
9不准人站在货叉下面,或在叉下行走。
10不准从司机座以外的位置上操纵车辆和属具。
11带属具之叉车空车运行时,应当作有载叉车操作。
12不要搬运未固定或松散堆垛的货物,小心搬运尺寸较大的货物。
13驾驶员如果需要离开叉车,即使离开的时间很短,也必须定点摆放,停放好.方向轮必须复位.离车时,将货叉下降着地不会伤及任何人,并将档位手柄放到空档,断开电源,在坡道停放时,将停车制动装置拉好,停车较长时须用楔块垫住车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