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 数次。但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 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3. 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 (10t,16t,20t 必须大于120mm )。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4. 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持证上岗,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严禁非本岗人员操作。
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次)的情况下使用。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冲撞。
5. 起吊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检查电器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每次吊重物时,在吊离地面10cm 应停车检查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露天作业应设置防雨棚。
6. 起吊物体要捆扎牢固,并在重心。吊重行走时,重物离地不要太高,严禁重物从人头上越过,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
7. 电动葫芦在起吊过程中发生异味,高温应立即停车检查,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工作。
8. 电动葫芦钢丝绳在卷筒上要缠绕整齐,当吊钩放在最低位置,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不得少于三圈。
9. 使用悬挂电缆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滑动必须自如,并正确操作电钮和注意人站立位置。
10. 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
11. 起吊重物必须作到垂直起升,不许斜拉重物,起吊物重量不清的不吊。
12. 在工作完毕后,电动葫芦应停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
13. 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14. 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15. 在使用中必须由专门人员定期对电动葫芦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采取措施,并仔细加以记录。
16. 调整电动葫芦制动下滑量时,应保证额定载荷下,制动下滑量S ≤V/100(V 为负载下一分钟内稳定起升的距离)。
17. 钢丝绳的报废标准:
钢丝绳的检验和报废标准按CB/T5972《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执行。
18. 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19.钢丝绳上油时应该使用硬毛刷或木质小片,严禁直接用手给正在工作的钢丝绳上油。
20. 电动葫芦不工作时,不允许把重物悬于空中,防止零件产生永久变形。
21.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22. 使用中应特别注意易损件情况。
23. 10至20吨葫芦在长时间连续运转后,可能出现自动断电现象,这属于电机的过热保护功能,此时可以下降,过一段时间,待电机冷却下来后即可继续工作。
24. 使用与管理按JB900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4条执行。
25. 检查与维修按JB9009《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中第5条执行。
26. 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26.1 请对使用说明书和铭牌上内容熟记后再操作。
26.2 请将上、下限位的停止块调整后再起吊物体。
26.3 在使用之前请确认制动器状况是否可靠。
26.4 使用前若发现钢丝绳出现下列异常情况时,绝对不要操作。
(1) 弯曲、变形、腐蚀等。
(2) 钢丝绳断裂程度超过规定要求,磨损量大。
26.5 安装使用前请用500V 兆欧表检查电机和控制箱的绝缘电阻,在常温下冷态电阻应大于5M Ω,方可使用。
26.6 请绝对不要起吊超过额定负载量的物件,额定负载量在起吊钩铭牌上已标明。
26.7 起吊物上禁止乘人,另绝对不要将电动葫芦作为电梯的起升机构用来载人。
26.8 起吊物件的下面不得有人。
26.9 起吊物体、吊钩在摇摆状态下不能起吊。
26.10 请将葫芦移动到物体正上方再起吊,不得斜吊。
26.11 限位器不允许当作行程开关反复使用。
26.12 不得起吊与地面相连的物体。
26.13 请不要过度点动操作。
26.14 不要用手电门线前拉其它物体。
26.15 在维修检查前一定要切断电源。
26.16 维修检查工作一定要在空载状态下进行。
26.17 使用前请确认楔块是否安装牢固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