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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尘对策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12月02日

 1.工艺和物料

  选用不产生或少产生粉尘的工艺,采用无危害或危害性较小的物料,是消除、减弱粉尘危害的根本途径。

  例如,用湿法生产工艺代替干法生产工艺(如用石棉湿纺法代替干纺法,水磨代替干磨,水力清理、电液压清理代替机械清理,使用水雾电弧气刨等),用密闭分选代替机械筛分,用压力铸造、金属模铸造工艺代替砂模铸造工艺,用树脂砂工艺代替水玻璃砂工艺,用不含游离二氧化硅或含量低的物料代替含量高的物料,不使用含锰、铅等有毒物质,不使用或减少产生呼吸性粉尘(5μm以下的粉尘)的工艺措施等。

  2.限制、抑制扬尘和粉尘扩散

  可采用密闭管道输送、密闭自动(机械)称量、密闭设备加工,防止粉尘外逸。不能完全密闭的尘源,在不妨碍操作的情况下,应尽可能采用半封闭罩、隔离室等设施来隔绝、减少粉尘与工作场所空气的接触,将粉尘限制在局部范围内,减弱粉尘的扩散。

  利用条缝吹风口吹出的空气扁射流形成的空气屏幕,能将气幕两侧的空气环境隔离,防止有害物质由一侧向另一侧扩散。

  通过降低物料落差、适当降低溜槽倾斜度、隔绝气流、减少诱导空气量和设置空间(通道)等方法,抑制由于正压造成的扬尘。

  对亲水性、弱黏性的物料和粉尘应尽量采用增湿、喷雾、喷蒸气等措施,可有效地抑制物料在装卸、运转、破碎、筛分、混合和清扫等过程中粉尘的产生和扩散;厂房喷雾有助于室内漂尘的凝聚、降落。

  对冶金、建材、矿山、机械、粮食、轻工等行业的振动筛、破碎机、皮带输送机转运点、矿山坑道、毛皮加工等开放性尘源,均可用高压静电抑尘装置有效地抑制金、钨、铜、铀等金属粉尘和煤、焦炭、粮食、毛皮等非金属粉尘以及电焊烟尘、爆破烟尘等粉尘的扩散。

  为消除二次尘源,防止二次扬尘,应在设计中合理布置,尽量减少积尘平面,地面、墙壁应平整光滑,墙角呈圆角,便于清扫;使用负压清扫装置来清除逸散、沉积在地面、墙壁、构件和设备上的粉尘;对炭黑等污染大的粉尘作业及大量散发沉积粉尘的工作场所,则应采用防水地面、墙壁、顶棚、构件和水冲洗的方法,清理积尘。严禁用吹扫方式清扫积尘。

  对污染大的粉状辅料(如橡胶行业的炭黑粉)宜用小袋包装运输,连同包装一并加料和加工,限制粉尘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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