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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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aaa 于 2021-08-20 评论:
第四条 矿山、金属冶炼、运输、建筑施工、粉尘涉爆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使用危险物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单位,以及企业和从业人员达到一定规模和数量(含下属子公司、分公司从业人员)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应当设置安全总监。这个的规定数量和人员规模和数量的定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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