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以下简称“供电设备”)的安全要素要求,确立了试验通则,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注: 对于供电设备的独立电气附件、辅助材料(如连接装置、线缆、绝缘材料等),需根据具体产品标准,与本文件结合使用。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输出电压为1 000 V AC或1 500 V DC及以下各类型供电设备,包括模式2、模式3和模式4的供电设备。
本文件不涉及以下内容:
——与安全无关的供电设备功能和性能要求;
——信息安全要求;
——与运输包装、不恰当使用相关的安全要求;
——因故意破坏和其他有目的行为所引起的安全要求;
——具备放电功能的供电设备的安全要求;
——自动充电、顶部接触式充电的供电设备的安全要求。
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
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
邮政业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
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统计要求
生产过程安全基本要求
生产安全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判定
危险化学品企业雷电安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