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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 第4部分:感官技术要求

标 准 号: GB 5606.4-2005
替代情况: 替代 GB 5606.4-1996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发布日期: 2005-06-17
实施日期: 200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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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年01月17日
内容摘要

本部分规定了卷烟感官质量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部分适用于各种香味风格的卷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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