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膏作为日常必需的个人护理产品,其产品质量和卫生安全与消费者健康密切相关。为了保证牙膏产品的安全性,防止牙膏由于原料使用不当使用消费者的健康受到危害,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制定主要参照了欧盟化妆品规范(European Cosmetic Directive,76/768/EEC),基本采用了其对原料的全部技术要求,但没有采用其中涉及管理模式而不适合中国国情的部分。本标准与欧盟化妆品规范(European Cosmetic Directive,76/768/EEC)的一致性程序为非等效。
本标准规定了对牙膏用原料的要求,包括禁用组分、限用组分、许用防腐剂和许用色素。
本标准适用于牙膏的生产以及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