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卫生部卫生监督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辽宁省劳动卫生研究所、湖北省卫生防疫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符绍昌、刘占元、秦叔琨。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负责解释。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卫生部、国家建委、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劳动总局发布的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表4中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粉尘最高容许浓度的规定作废。
β-丙氨酸
工业六氰合铁酸四钾(黄血盐钾)
邻硝基苯甲醚
4,4-二氨基二苯醚
C.I.颜料蓝 15:4
电池用氢氧化钾
工业用金属孔网管骨架聚乙烯复合管
硅铝基蜂窝支撑填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