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设计和安装
3.1 集气站的设计、施工均应由具有相应设计和施工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
3.2 防火安全设计应符合GB 50183的有关规定。集气站总图布置上还应有值班人员事故应急疏散通道。
3.3 集气站出站干线上,应在事故状态时人所能及的位置设置应急切断阀。
3.4 压力容器材质应符合GB150的规定
3.5 集气站内集输流程上和干线上的阀门均应采用抗硫耐腐蚀阀门。选择的阀门应符合GB/T 12234、GB/T 12237的规定。
3.6 集气站在不同的压力等级区设置相应压力等级的抗硫耐腐蚀安全阀,并符合GB/T 12241的规定。
3.7 集气站工艺管道和管道附件的材质应符合SY/T 0599的规定。
3.8 集气站使用的与天然气介质接触的仪表及其它零件的材料均应符合SY/T 0599 的要求。
3.9 集气站应在进、出站部位设置相应压力等级的抗硫防爆电接点报警压力表或其它报警器。
3.10 集气站工艺区应安装硫化氢泄漏监测仪和相应的硫化氢泄漏检测报警装置。
3.11 集气站应设置紧急卸压放空装置。放空装置应有可靠的点火系统,含凝析液的应设置凝析液回收装置。
3.12 集气站的生产和生活用气应使用净化天然气。
3.13 集气站应配置事故应急照明设施。
3.14 含凝析油气田的集气站,凝析油的储运应符合SY 5719的规定。
3.15 集气站内的设备和管线焊接,应符合SY/T 0059和 SY、T4067的规定。
4 试运及验收
4.1 新、扩建集气站应按设计文件进行完工交接,并对所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4.2 新、扩建集气站试运前,应在试运方案中编制事故应急预案。
4.3 新、扩建集气站应按SY/T 4067和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生产。
5 生产管理
5.1 安全管理制度
5.1.1 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5.1.2 集气站在试运和生产期间均应有相应的操作规程,并要求操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
5.1.3 上岗操作人员,必须经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5.1.4 根据集气站工艺特点,确立巡回检查点及巡回检查内容,建立巡回检查制。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5.1.5 集气站应在醒目地方悬挂防毒、防火、防爆等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用品存放标识。
5.2 事故应急预案
5.2.1 集气站应建立泄漏、中毒、火灾、爆炸等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经上级批准后,将应急措施和责任落实到有关管理和操作人员。
5.2.2 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5.3 设备、仪表的定期检测
5.3.1 压力容器检测应由有检测许可证的单位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进行,出具检则报告,建立完整的档案。
5.3.2 防毒器具应指定专人管理,每月检查一次,并作记录,以确保及时、有效地使用。
5.3.3 经消防监督部门检查合格的消防设施应指定专人管理,每月检查一次,并作记录,以确保其完整、齐全、有效。
5.3.4 安全阀每年检验一次,合格后铅封,并作记录。
5.3.5 安全系统的仪器仪表每季校检一次,并作记录。
6 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
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应按SY 6277的规定执行。
7 检修
7.1 检修前制定的停产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篇章。
7.2 检修前应对参加检修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7.3 焊接动火按SY 5858的规定执行。
7.4 起重吊装作业,应按GB/T 6067的规定执行。
7.5 进入检修工地人员的着装和安全用品配备按SY 5690的规定执行。高处作业按JGJ 80的规定执行。
7.6 工艺装置设备和容器开启时,应立即用水浇湿其内表面,防止硫化铁自然。
7.7 检修中的废水处理,按GB 8978的规定执行。硫化铁应埋地处理。
7.8 容器、管道设施接地装置安全检修,应按SY 5984的规定执行。
7.9 检修完后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强度、严密性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