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于1988年4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标准代替GB/T9261—1988《甲板漆通用技术条件》。本标准规定了甲板漆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船舶甲板、码头及其他海洋设施的钢铁表面用漆。 本标准与GB/T9261—1988的主要技术差异为:
———名称改为甲板漆;
———更新了原有项目的测试方法;
———将耐1%仲烷基磺酸钠溶液改为耐十二烷基苯磺酸钠;
———增加了不挥发物含量、干燥时间、耐冲击性、耐人工气候老化性指标;
———将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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