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8]105号)的要求,由天津水泥工业设汁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共分13章和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矿山地质、矿山开采、矿山开拓运输、破碎及带式输送机输送、废石场、矿山防洪与排水、矿山总图及辅助生产设施、其他相关专业、矿山环境保护、矿山安全与职业卫生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负责日常管理,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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