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使用在海拔1000m 以上至海拔5000m 环境的风力发电设备运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的风力发电设备主要指:发电机(包括双馈异步发电机和永磁同步发电机)、变流器(包括双馈式变流器和全功率变流器)和控制系统(包括主控制系统和电动变桨控制系统等)。
控制系统使用在海拔2000m 以上至海拔50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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