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交流电气化铁道牵引供电用电流互感器的术语和定义、正常和特殊使用条件、额定值、设计和结构、试验、运输、贮存、安装、运行、维修规则、安全性和产品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本部分适用于新制造的额定电压为27.5 kV、额定频率为50 Hz的交流电气化铁道牵引站供电系统中测量和保护用电流互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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