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规定了电气和/或电子设备在其所处的电磁环境中的抗扰度试验。本部仅考虑传导现象,包括连接到公用和工业供电网络的设备的抗扰度试验。本部分的目的是给出一个基准,用以评估电气和电子设备在遭受正和负的低幅值电压波动时的抗扰性能。本部分所涉及的电压波动不包括闪烁,它是由灯光亮度波动产生的生理现象。本部分适用于每相额定电流不大于16A的电气和/或电子设备。不适用于连接到直流或400Hz交流配电网络的电气和电子设备。有关连接到这些网络的设备的试验在其他的国家标准中给出。特殊电磁环境下要求的抗扰度试验水平及相关的性能判据,在适用的产品、产品类或通用标准中给出。但是很多类型的产品对电压波动不敏感,因此这些设备不需要进行本项试验。
激光光束宽度、发散角的测试方法以及…
核燃料后处理 高水平放射性固体 废物…
绿色电力术语
家用和类似用途水族箱
核反应堆安全逻辑装置特性和检验方法
国际贸易业务的职业分类与资质管理
节水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
电导率仪的试验溶液 氯化钠溶液制备…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
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作废】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条文说明
农村安全用电规程【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