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对超出安全光功率限制的光接口所采取的自动光功率减少(APR)进程提供横向兼容性,即允许不同厂商的设备在同一光学子系统中混合组网。光接入网方面的光功率安全处理进程不在本标准范围之内。带RAMAN光放大器的光安全具体进程待研究。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光放大器的光传送网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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