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电能累计量的传输规约,本标准适用于电量计费系统,电能累计量是在作为能量管理系统(EMS)功能的一部分,适用于高压(110 kV以上)或者中压(35 kV,10 kV)电力网。在电力公司之问传输的代表能量总数的电能累计量,或在一个电力公司和一个独立生产者之间传输的能量总数的电能累计量,而不涉及到低压(380/220 V)电力网或者电能消费表计它们自己之间的接II
船用交流低压配电板通用技术条件
信息技术 因特网中文规范 电子邮件传…
集成电路(IC)卡读写机通用规范
盒式磁带录音机运带机构通用规范
非广播盒式磁带录像机环境要求和试验…
电子工业用硅酸钾溶液
压电陶瓷材料性能试验方法 长条横向…
声学 100kHz以下超声压电换能器的特…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
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作废】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条文说明
农村安全用电规程【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