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电视机绿色设计产品的评价要求和评价方法,以及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的编制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在电网电压下正常工作,以地面、有线、卫星或其他模拟、数字信号接收、解调及显示为主要功能的平板电视,包括但不限于液晶电视(LCD电视)和有机发光二极管电视(OLED电视)等平板显示电视;也适用于主要功能为电视,不具备调谐器,但作为电视产品流通的平板显示设备。
其他类型电视机的绿色设计产品评价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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