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核电厂:
a) 安全级电力系统的主要设计准则和设计措施,这些准则和措施能使安全级电力系统在适用的设计基准事件引起的工况下满足其功能要求;
b) 安全级电力系统的试验和监测要求;
c) 多机组核电厂共用的安全级电力系统的准则;
d) 安全级电力系统的文档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单机组和多机组核电厂下列系统和设备的安全级部分:交流电力系统;直流电力系统;仪表和控制(I&C)用电力系统。
本文件不适用于优先电源、机组的发电机及其母线、发电机断路器、主(即升压)变压器、辅助(即厂用)变压器、启动变压器、至核电厂开关站的连接线、开关站、输电线和输电网络(见图2和图3)。
配网电力线载波通信技术规范
并网小型风力发电机组通用技术条件
TYP系列变频调速三相永磁同步电动机…
光伏电池用硅材料中金属杂质含量的电…
二氧化铀粉末和芯块中硅的测定 分光…
黑白显象管空白详细规范
电子工业用气体 锗烷
船用导航雷达接口及安装要求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
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作废】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条文说明
农村安全用电规程【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