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为IP用户提供智能网业务的技术要求,主要内容包括IP网络与IN互通的模型,为IP用户提供的业务、业务特征、计费要求、原有IN功能实体功能的增强,新功能实体的功能,为IP用户提供智能网业务所需的协议,IN/IP互通模型在H.323系统、SIP系统和PINT系统的应用,业务的信息流程举例等。本标准既适用于从Internet侧发起的业务,也适用于从PSTN侧发起的业务,同时也满足电话到电话用IP做承载的业务。本标准适用于设备厂家开发IP与IN进行互通的业务和设备。
配网电力线载波通信技术规范
并网小型风力发电机组通用技术条件
TYP系列变频调速三相永磁同步电动机…
光伏电池用硅材料中金属杂质含量的电…
二氧化铀粉末和芯块中硅的测定 分光…
黑白显象管空白详细规范
电子工业用气体 锗烷
船用导航雷达接口及安装要求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
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作废】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条文说明
农村安全用电规程【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