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光波分复用(WDM)系统的总体技术要求,主要包括波分复用系统的分层结构和功能块定义、系统分类及应用代码、光波长区的分配、光纤的选型及基本要求、WDM系统参考点定义、主光通道参数定义及要求、波长转换器(OTU)技术要求、波分复用器件技术要求、光放大器技术要求、色散补偿技术要求、FEC技术要求、动态功率控制和增益均衡技术要求、光分插复用器(OADM)技术要求、WDM系统监控通路要求、传输功能和性能要求、电源电压容限范围、网络管理要求和安全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100Gbit/s及其以下速率的单纤单向传输且频率栅格均匀固定的DWDM和CWDM系统,以及单纤双向传输且频率栅格均匀固定的CWDM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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