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详细规范是分规范的一种补充性文件,它包括对详细规范的格式、编排和最少内容的要求。不遵守这些要求的详细规范,认为是不符合电子元件质量评定体系要求的规范。
制定详细规范时,应考虑分规范中1.4的内容。
首页括号内数字标注的位置上应填写下列相应内容:
详细规范的识别
(1) 授权起草本详细规范的组织:IEC或国家标准机构。
(2) IEC或国家标准的详细规范编号、发布日期以及国家体制需要的全部内容。
(3) IEC或国家标准的总规范编号及其版本号。
(4) IEC或国家标准的空白详细规范编号。
电容器的识别
(5) 该类型电容器的简述。
(6) 典型结构的简述(适用时)。
注:当电容器不是设计用于印制电路板时,在详细规范的这个位置上应该明确地加以说明。
(7) 影响互换性的主要尺寸的外形图,和/或引用的国家或国际的外形方面的文件。这种图形也可以在详细规范附录中给出。
(8) 应用或涉及的应用组别和/或评定水平。
注:详细规范中采用的一个或几个评定水平,应从分规范中3.5.4中选取。这意味着只要试验组的划分不变,几个评定水平可以共用一个空白详细规范。
(9) 重要特性的参考数据,以便在各种类型电容器之间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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