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运行维护服务能力模型,规定了林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组织在人员、资源、技术和过程方面应具备的条件和能力,给出了供方向需方交付运行维护服务时的内容、方式和成果。
本标准适用于:
a) 运行维护服务供方评估自身条件和能力;
b) 要求供应链中所有运行维护服务供方具备一致的条件和能力的组织;
c) 运行维护服务林业信息化管理部门评价和选择运行维护服务供方;
d) 适用于各级林业信息化管理部门开展林业信息的基础设施、林业信息资源运维管理;
e) 适用于各级林业信息化管理部门对支撑、应用系统以及信息安全与综合管理等方面的运维服务工作。
植物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
分节驳术语
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
船用机舱集控台通用技术条件
出入境动物检疫采样
植物检疫 谷斑皮囊检疫鉴定方法
植物检疫 烟霜霉病菌检疫鉴定方法
糕点、面包卫生标准【作废】
棉纺织企业安全生产规程
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试行)
以噪声污染为主的工业企业卫生防护距…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
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
劳动防护用品分类与代码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