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婴童用品中日常运动防护器具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识及使用说明。
本文件适用于12个月至12岁且体重不超过60 kg的婴童在家居、小区、操场、公园等场所进行中低强度的日常运动时提供有限防护的穿戴类防护器具。
注:本文件涉及的产品以培养婴童使用运动护具习惯,在日常运动及基本技能训练中在保留必要的感觉统合能力前提下提供有限防护等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奔跑、玩耍、跳跃、攀爬、投掷、球类运动、乘骑运动和模拟战争游戏时所佩戴的运动护具产品等。
本文件不适用于下列产品:
——专业运动防护器具,包括鞍座最大高度大于435 mm的自行车、非玩具类轮滑及滑板运动者佩戴的头盔;
——水上运动防具器具;
——极限运动防护器具;
——运动矫正类器具;
——扮演或者不提供实际防护的玩具或道具产品。